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自信息發布起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箱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gxq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市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行政審批局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欣宸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欣宸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研發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二路4號3號樓403A |
建設單位 | 天津欣宸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聯合泰澤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欣宸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擬投資40萬元,在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二路4號3號樓403A建設研發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228㎡,主要安裝電熱套、旋轉蒸發儀、真空烘箱等設備,設置研發實驗區、原料庫、辦公區等,用于原料藥、醫藥中間體、熒光材料、光變材料的小試研發。該項目預計2019年7月投產,預計每年進行2個原料藥、醫藥中間體小試研發項目,2個熒光材料、光變材料小試研發項目。該項目環保投資5.15萬元,主要用于廢氣治理設施、固體廢物收集與處置、噪聲防治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由通風櫥、管道全部收集,收集的廢氣經排風管道引至樓頂1套“堿洗噴淋+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后通過1根20m高排氣筒P1排放。氯化氫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甲苯、VOCs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氨、乙酸乙酯、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低濃度清洗廢水、實驗冷卻排水和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污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標準要求。 (三)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實驗廢液、沾染廢物、廢真空泵油、水環真空泵廢水、高濃度清洗廢水、清洗廢有機溶劑、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在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30日受理公示期間,我局未收到公眾意見。 |
公示時間 | 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 |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