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為了讓廣大市民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確保《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天津市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落到實處。近日,公安高新分局深入貫徹落實天津市、濱海新區部署要求,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含電子炮)宣傳工作。
根據天津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局下發《關于煙花爆竹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公安高新分局第一時間制定《濱海高新分局關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全面推動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專項行動期間,公安高新分局在社區、企業、學校、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發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通過電子大屏、宣傳板等形式播放禁燃宣傳片和禁燃倡議30余處,通過高新區官方網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推送等形式多頻次宣傳《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相關內容,全面提高廣大群眾禁燃意識。
下一步,公安高新分局將持續加大宣傳、檢查力度,確保《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落到實處。在此呼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管理辦法,若發現有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含電子炮)及其他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撥打110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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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濱海新區、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辦法》出臺后,寧河區、薊州區、寶坻區、武清區、靜海區5個區政府也相繼下發通告,在本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意味著,津城將迎來首個沒有鞭炮聲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