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好市委書記李鴻忠到濱海新區調研座談的講話精神,高新區作為推動濱海新區改革開放創新的生力軍、野戰軍、排頭兵,不斷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依托先進的理念助推發展,用創新的思路、措施加快發展,實現了改革創新的快速轉化落地。近日,高新區對外公布了《關于在高新區產業項目審批中施行“以函代證”保障“拿地即開工”的實施方案》,用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支持實體經濟高速發展。《方案》通過“以函代證”的方式,將天津市以函代證的適用范圍從市政基礎設施和政府投資類公共服務建設項目擴充到全部產業項目,把產業項目審批流程從“串聯”變為“并聯”,可使企業充分利用簽訂投資協議至拿地這段時間同步開展相關工作,保障項目實現“拿地即開工”。
簡化三個關鍵環節審批流程
記者了解到,“以函代證”主要圍繞產業項目審批流程的三個關鍵環節展開,即,“前期工作意見函”替換“立項”,“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函”替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登記意見函”替換“施工許可證”。
過去一個項目從立項到拿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開工,實際平均時間在半年左右。而通過“以函代證”的方式,實現項目部分前期手續在掛地期間前置辦理,項目從取得土地合同到開工建設最快僅需3天,實現了“拿地即開工”。
“我們將原來串聯的程序改為了并聯,企業可以提前做很多工作。”據高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原來“拿地-立項-招標設計-報批審查”的過程是線性的,現在的“立項-招標設計-報批審查”都和拿地的流程進行了同步,這讓企業開工的時間縮短了很多。節省出來的時間對很多市場敏感型和資金敏感的企業至關重要。例如芯片企業,外部市場環境變化很快,只有抓對了市場節奏,才不會落于人后。
細化規范確保《方案》落地
《方案》顯示,“以函代證”的范圍為高新區范圍內的規劃工業用地和商務服務業設施用地,指的是一般產業類項目。這意味著,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環境敏感區等安全生態環保方面有嚴重影響的項目和居住類項目并不適用該《方案》(具體詳見文件)。
根據高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的解讀,是否采取這種函證并行辦理的新模式,建設單位可自愿選擇,但建設單位應在承諾時限內完成正式手續。同時,申請“以函代證”希望“拿地即開工”的企業應做出“如未取得土地,不以前置函件主張任何權利”的承諾,并提交符合深度要求的相應報審文件及要件圖紙,并且,開工前應取得正式土地審批手續。
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高新區對外公布《關于在高新區產業項目審批中施行“以函代證”保障“拿地即開工”的實施方案》,旨在切實加快新動能引育,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加速推進重點產業落地實施,助力開啟“中國信創谷”全面建設新篇章。下一步,高新區將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津城”“濱城”雙城發展格局,不斷提升闖勁、膽識和勇氣,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開放創新,努力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展現“高新”作為,為推進濱海新區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