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區幼兒園招生公告
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天津市學前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為貫徹落實《2023年天津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津教政[2023]7號)和《2023年濱海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津濱教體[2023]15號)的文件精神,結合區域實際情況,按照《2023年濱海高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2023年高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于6月17日開始,現將具體工作實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則
1.統籌管理,規范招生工作。
2.信息公開,確保公正。
3.提高服務能力,精準施策。
4.強化規范管理,嚴格監督。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領導,高新區社發局成立2023年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
三、相關政策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年滿3周歲(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間出生)身體健康的幼兒。
(二)公辦幼兒園招生條件:
1.適齡幼兒具有高新區戶籍,其戶籍戶主須是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適齡幼兒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有父親或母親至少一方的戶籍同冊)。
2.具有高新區內合法固定居所證明,包括幼兒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者幼兒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本區戶籍確無自購住房家庭的適齡幼兒(社發局將根據父母相關信息到規資局核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的原件。(注:自有或共有房產指已具備竣工交付條件,且能夠登記落戶的居民住宅。)
3.適齡兒童具有兒童預防接種證且按時接種。
(三)民辦幼兒園招生條件:
依據辦園條件規模設置,合理確定招生規模,自主決定招生范圍;優先招收高新區戶籍適齡幼兒,如有空余學位可面向其他區域招收。
四、招生步驟
(一)6月10日,各園在幼兒園門前顯著位置張貼簡章。也可到“高新區教育信息平臺”(http://gxqedu.tht.gov.cn/Edugx/)同步查詢。
(二)公辦幼兒園采取“網上信息采集、志愿填報、現場資格驗證、電腦隨機等額派位”的錄取方法。
1.網上信息采集階段:自2023年6月17日9:00起至6月18日16:00止,幼兒家長登錄“高新區教育信息平臺”進行實名注冊、網上信息采集。
2.志愿填報: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可根據意愿,確認并填寫公辦幼兒園報名順序,在網上報名系統關閉前,可結合幼兒園報名情況享有1次修改填報公辦幼兒園報名順序的機會。
3.現場資格驗證階段:2023年6月21日,適齡幼兒家長可依據“高新區教育信息平臺”反饋時間,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驗證。
4.電腦隨機等額派位階段:若現場資格驗證通過人數小于、等于招生人數,直接錄取;若現場資格驗證通過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將于6月下旬,由社發局組織進行現場電腦隨機等額派位錄取,屆時將有區人大、區政協、公證處及家長代表對電腦隨機等額派位的錄取過程和結果予以現場公證和監督。錄取結果當天在幼兒園門前顯著位置張貼公布。
錄取結束后,存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園所,將用于二次招生(預計7月上旬開始),具體招生流程、報名材料等以二次招生簡章發布為準。
(三)民辦幼兒園在規定時間內自主安排招生工作。
五、2023年具有招生資質的幼兒園名單及監督電話
幼兒園名稱 | 性質 | 咨詢電話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第一學校附屬幼兒園(航天城園區) | 公辦示范園 | 59801081 59801080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第一學校附屬幼兒園(御湖灣園區) | 公辦示范園 | 59801081 59801080 |
天津美加詹妮幼兒園 | 民辦幼兒園 | 23862238 |
監督電話(高新區社發局)84806258
本方案僅適用于2023年幼兒園招生工作,解釋權為高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高新區社發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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