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關于2023-2024學年度第一學期小學轉學的通知
根據《天津市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精神,結合高新區實際,現將2023-2024學年度第一學期高新區小學轉學通知公布如下:
一、戶籍生轉學
1、申請轉學條件
學生在學期間不得隨意轉學,高新區戶籍學生確因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變更(人戶合一)需要轉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2、接收轉學生學校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第一學校(簡稱“高新區第一學校”),接收申請轉入2022級(二年級)、2021級(三年級)、2020級(四年級)、2019級(五年級)的學生。
天津外國語大學附屬高新區海洋外國語學校(簡稱“高新區海洋小外”),接收申請轉入2022級(二年級)、2021級(三年級)、2020級(四年級)、2019級(五年級)的學生。
天津外國語大學附屬高新區華苑外國語學校(簡稱“高新區華苑小外”)將結合校舍等情況發布相關轉學通知,預計發布時間為2023年7月中旬。
3、學區范圍
高新區第一學校:高新區渤龍湖科技園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御湖灣、觀湖灣、渤龍公寓、湖岸花園、渤龍南苑、渤龍北苑。
高新區海洋小外:高新區海洋科技園盛景花園(奧萊城)、創想城東區、和旭園(2-7號樓)、吾悅華邸、紫悅華邸、雅悅華邸、云悅華邸、芯云園、瀚瀾苑(8、10-11、16-24號樓)。
4、轉學申請提交材料
(1)學生戶口本首頁、法定監護人頁、學生本人頁(學生戶籍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親或母親至少一方的戶籍同冊)。
(2)在高新區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學生父母、學生祖父母或學生外祖父母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學生父母與學生祖父母或學生外祖父母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
(3)上述材料復印件,每頁寫明“此證屬實”,監護人簽名、捺指印。
(4)全國聯網學籍號(無需提供紙質證明,需知曉號碼,確保經全國系統查詢后狀態為正常學籍狀態)。
二、隨遷子女轉學復核
已按照《2023年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高新區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于2022年11月完成預約登記,并通過資格審查,申請轉入2022級(二年級)、2021級(三年級)、2020級(四年級)、2019級(五年級)的學生。
三、轉學申請登記及辦理手續時間
需要辦理轉學登記或復核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3年6月25日-26日下午2:30-4:30,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入學校進行登記或復核,由學校進行初步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學校填寫《擬轉入學生信息登記表》《擬轉出學生信息登記表》《擬轉入轉出匯總表(含已經預約登記的隨遷子女)》,于2023年6月28日將電子版上報高新區社發局,轉學紙介材料按規定時間現場核查,待審核通過后準許轉學,并于開學前、后一周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準確告知原因。任何學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轉學手續的學生。任何學校不得轉出未完全履行轉學手續的學生。
四、特別說明
1、轉學工作由學校初審或復核后,高新區社發局將結合區內公辦校實際情況予以統籌安排。
2、有轉學需求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于指定時間內到轉入學校進行登記或復核,逾期視為放棄本次轉學申請。
3、材料審核過程中學校將與審核材料有疑義的學生進行聯系確認,請您保持轉學過程中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因中途換號、停機等無法聯系修改相關信息或補交材料從而影響轉入申請結果的,責任自負。
4、高新區社發局將聯合公安局、房管部門對提交的轉學佐證材料進行審查,如發現虛假證件信息,將取消轉學資格。
5、學生如為非正常在籍生,家長瞞報情況一經查實,不予轉學,學生須返回學籍所在校就讀,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6、學生符合轉學資格的,申請轉學登記后應配合學校辦理相關轉學手續,開學后學生未到轉入學校如期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學。
此通知最終解釋權歸高新區社發局。
政策咨詢電話
高新區第一學校:59830808
高新區海洋小外:6027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