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經濟發展、社會分工細化,新職業、新崗位應運而生,快遞員、網絡主播等新就業群體不斷擴大,成為就業市場一大趨勢。
最新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年版)》與2015年版大典相比凈增了158個新職業,職業總數達到1639個。如何規范發展新職業?如何保障靈活就業群體合法權益?
全國政協委員、云賬戶董事長楊暉委員聚焦新就業形態,積極建言。
進一步明晰經濟活動實質
網友@星辰:近年來,互聯網經濟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平臺經濟從業人數持續攀升。關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還有哪些需要完善和優化?
楊暉委員:新業態先行于法律法規完善是客觀規律,現行法律法規描述的是當時背景下的經濟活動。其出臺時還沒有出現新業態,簡單使用基于當時背景的條款管理新業態有一定滯后性,出現管理規定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情況。
目前我們對很多新就業形態的勞動關系、經濟活動實質的界定尚未厘清。
例如,我在調研中發現,部分類型就業群體的用工關系界定不明晰,導致勞動關系游離于法律保護之外;部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表現出工商業者的特點,但因辦理營業執照意愿不強,難以享受更多政策支持。
由此產生了一些問題:一是影響勞動者準確界定收入性質、匹配合適稅率、享受稅收政策;二是影響勞動者合法勞動權益的保障;三是影響平臺企業在靈活就業服務中判斷各方責任義務、落實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增加了業務合規風險。
因此,當前法律層面亟待確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經營與勞務活動的細分標準,這是保障該群體合法權益的關鍵點之一。此外,建議在全國開展新就業形態領域非訴服務專項行動,推動各地、各級人民法院建立常態化機制,組織法官、律師等,廣泛開展線上線下的法律咨詢、普法宣傳等工作,及時回應廣大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最關心的合法權益保障和依法依規納稅問題,準確判定并化解爭議。
為靈活就業者撐起“保護傘”
網友@時光無聲:隨著我國經濟結構持續優化,新業態層出不窮,新職業不斷涌現,該如何引導和促進新就業形態發展?
楊暉委員:近年來,新就業形態職業保障、減稅降費等各項服務持續完善,但新就業形態工作方式多樣靈活、勞動者零星分散、流動性強,既有勞務活動,也有經營活動,在用工關系上大多超出了有無勞動關系的二分法范疇,這對他們權益保障的精準性、稅收政策的適應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建議建立覆蓋法院、人社、稅務、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聯動協作機制,各部門在涉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前沿難點時,能進行更高效的跨部門協作,確保司法執法過程準確適用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