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外代表人士”這個稱謂大家耳熟,但它指的是什么人,大家又未必熟。現當代歷史上還出現過一些類似的稱謂,如“黨外人士”“民主人士”“愛國人士”,改革開放后又出現了“非中共人士”,現在稱為“黨外代表人士”。看到這么多稱謂,您是不是有點兒眩暈,它們之間到底有沒有關系、有什么關系?下面,小編為您一一解開。
“黨外人士”: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出現和使用過的稱謂,特指中共黨員以外的人士,是中共內部對統一戰線各方面人士的統稱。這個稱謂,在字面上沒有區分開“黨外”一詞中的“黨”,是中國共產黨,還是8個民主黨派,容易使人造成民主黨派不是政黨的誤解。
“民主人士”“愛國人士”: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后特定時期使用的概念,主要指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參加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黨外進步人士。
“非中共人士”:這一稱謂把“黨外”明確為“非中共”,避免了與一般意義上政黨概念的混淆。后有人提出“統一戰線代表人士”的概念,其特點是能夠囊括統一戰線所有工作對象,也有利于消除人們對統一戰線“以黨劃界”“內外有別”的感覺,但缺陷是范圍過寬,針對性不強。
“黨外代表人士”:1955年,中央在批轉陳毅同志的一篇報告中,曾使用過“黨外代表人物”的概念。1990年召開的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第一次使用了“黨外代表人士”的稱謂。這個稱謂體現了統一戰線的歷史沿革和中國共產黨與黨外人士聯盟的性質,具有較為廣泛的影響力和認可度,成為目前使用最多的統一戰線工作對象稱謂用語。
黨外代表人士的內涵、標準和范圍。
內涵:黨外代表人士是指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作出較大貢獻、有一定社會影響的非中共人士。“非中共”是身份要求,“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是政治要求,“作出較大貢獻”是業績要求,“有一定社會影響”是群眾基礎要求。
標準:黨外代表人士區別于一般黨外人士的本質特點,就是“代表性”。其基本標準是: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認同,亦即政治性、專業性、群眾性“三性”合一。
范圍:主要包括“六支隊伍”,即:民主黨派代表人士、無黨派代表人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港澳臺海外代表人士。
如何理解培養使用黨外代表人士是我們黨的一貫政策?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在統一戰線工作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地位。統一戰線之所以能夠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時期發揮重要法寶作用,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團結凝聚、培養使用了一大批優秀黨外代表人士,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廣泛人才支持。
培養使用黨外代表人士,重視發揮他們在國家政治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是我們黨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方針。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把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工作擺在決定力量對比、影響革命成敗、事關人民政權建立和鞏固的高度,團結和爭取了一大批著名黨外代表人士,實現了進步力量的最大團結。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立足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凝心聚力、集智引才,高度重視、充分發揮黨外代表人士的智力和資本作用,鮮明提出了“錢要用起來,人要用起來”的著名論斷。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把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提到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事關抵御國際敵對勢力西化分化、事關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高度,推動形成了黨外代表人士新老接替、薪火相傳的良好局面。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義頒發了《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意見》,為指導和推動新形勢下統一戰線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奠定了堅實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統一戰線放在黨和國家工作的大局中來定位、來部署、來推動,強調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重點是科學使用、發揮作用,關鍵是加強培養、提高素質,并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黨外代表人士發現、培養、使用、管理等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實踐證明,培養選拔黨外代表人士不是權宜之計,而是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政策;不是一般工作,而是關系我國政治制度特點和優勢發揮的戰略任務。要準確把握新時代下黨外代表人士的特點和成長規律,積極回應和解決制約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重點難點問題,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