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不斷增強工會組織影響力、吸引力、凝聚力,扎實推進基層工會陣地建設,活躍基層職工文化生活,滿足廣大職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鼓勵對象
高新區總工會所屬設立職工書屋或職工活動陣地的基層工會。
二、制定目的
以鼓勵金支持的方式,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職工教育、活動陣地建設,把“職工書屋”“職工活動陣地”建設成為廣大職工“崗位學習、崗位成才”的重要園地、企業職工文體活動開展的重要載體、促進職工素質能力提升,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傳播陣地。
三、申報范圍及要求
鼓勵金申報分為初創型、成長型和晉升型三個等級。
(一)申報 “職工書屋”鼓勵金要求
1、初創型(分為三檔)
初次創建的“職工書屋”,需滿足以下條件。
初創型一檔:有不少于15平米,冬夏采暖、制冷設施完備的房間;有供閱讀用的桌、椅,并配有可上網電腦一臺;各種藏書300冊以上;報刊3種以上;其他數字音像制品若干;有專(兼)職工作人員從事“職工書屋”的日常管理;有相應的借閱制度、“職工書屋”管理制度并上墻;利用信息化或其它手段,建有圖書管理臺賬。
初創型二檔:有不少于50平米,冬夏采暖、制冷設施完備的房間;有供閱讀用的桌、椅,并配有可上網電腦一臺;各種藏書500冊以上;報刊5種以上;其他數字音像制品若干;有專(兼)職工作人員從事“職工書屋”的日常管理;有相應的借閱制度、“職工書屋”管理制度并上墻;利用信息化或其它手段,建有圖書管理臺賬。
初創型三檔:有不少于100平米,冬夏采暖、制冷設施完備的房間;有供閱讀用的桌、椅,并配有可上網電腦一臺;各種藏書800冊以上;報刊8種以上;其他數字音像制品若干;有相應的借閱制度、“職工書屋”管理制度并上墻;利用信息化或其它手段,建有圖書管理臺賬。
2、成長型
在“初創型”運營基礎上進行升級的“職工書屋,除保留“初創型”申報標準外,每年藏書要求增加100冊以上,書籍借閱率要達到企業職工的50%以上。與基層黨、團、婦聯組織工作充分融合,使書屋資源得到有效利用。
3、晉升型
在“成長型”運營基礎上,當年獲評濱海新區級及以上“職工書屋”榮譽稱號的基層工會。
(二)申報 “職工活動陣地”鼓勵金要求
初創型(分為三檔)
初次創建的“職工活動陣地”,有30平米以上活動場地。
初創型一檔:以下條件需滿足任意2項,并具備管理人員及管理制度。
初創型二檔:以下條件需滿足任意4項,并具備管理人員及管理制度。
初創型三檔:以下條件需滿足任意6項,并具備管理人員及管理制度。
(1)有乒乓球活動場地及相關設施;
(2)有籃球活動場地及相關設施;
(3)有羽毛球活動場地及相關設施;
(4)有臺球活動場地及相關設施;
(5)有健身器材及相關設施;
(6)有影音設備及相關設施;
(7)有培訓教室及相關設施。
(8)其他供工會使用的活動陣地。
2、成長型
在“初創型”運營基礎上進行升級的“職工活動陣地”。除保留“初創型”申報標準外,每年應利用活動場地舉辦不少于五次的職工文體活動。與基層黨、團、婦聯組織工作充分融合,使活動陣地資源得到有效利用。
四、支持方式
“職工書屋”、“職工活動陣地”建設鼓勵金每年申報一次,由高新區總工會對申報基層工會進行審查和考核,依據陣地建設及活動開展情況發放鼓勵金。
(一)對于“初創型”的“職工書屋”“職工活動陣地”,根據分檔,分別一次性發放鼓勵金3000元、5000元、8000元,用于支持基層工會書屋及陣地軟硬件建設。
(二)對于“成長型”的“職工書屋”“職工活動陣地”,每年可申報一次,每次發放鼓勵金2000元,用于支持基層工會書屋及陣地軟硬件建設。
(三)對“晉升型”的“職工書屋”,一次性發放鼓勵金3000元,用于支持基層工會書屋及陣地軟硬件建設。
五、申報辦法
(一)按要求填寫《高新區“職工書屋”建設鼓勵金申請表》或《高新區“職工活動陣地”建設鼓勵金申請表》(可同時申報兩項)。
(二)提交所申報500字申請材料。
(三)提交能反映“職工書屋”或“職工活動陣地”設施的不同角度照片3張。
(四)“初創型”職工書屋需提供現有圖書臺賬。
(五)“成長型”在此基礎上,還應按照高新區總工會要求提交當年購書憑證復印件、職工借閱記錄復印件、利用活動陣地開展文體活動總結、照片等。
申請表、申請材料、需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加蓋工會章),照片報送電子版。
上述材料完整無誤,符合要求,經高新區總工會常委會審議通過后,按程序上報審批,于年末統一發放鼓勵金。
六、工作要求
(一)鼓勵金為專項補助資金,需專款專用,于下撥資金半年內使用完畢,并將相應資金使用憑據復印件報高新區總工會。
(二)各基層工會應高度重視“職工書屋”及“職工活動陣地”建設及運維工作,在確保“職工書屋”及“職工活動陣地”良好運維的基礎上,進行不斷發展,申報更高一級鼓勵金支持。
七、其他
(一)高新區總工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工會標準要求,對本辦法進行補充和修訂。
(二)申報相應鼓勵金的基層工會所在企業,應依法按時足額繳納工會經費。
(三)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高新區總工會負責解釋。
附件:
高新區總工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