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濱海新區“鯤鵬計劃”,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濱海新區引進入選國家和省部級人才工程(計劃)等高層次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濱人才〔2020〕4號)部署要求,現就開展2020年濱海新區引進入選國家和省部級人才工程(計劃)等高層次人才項目推薦申報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1. 引進入選國家級人才工程(計劃)等高層次人才項目;
2. 引進入選省部級人才工程(計劃)等高層次人才項目。
二、申報條件
濱海新區引進入選國家和省部級人才工程(計劃)等高層次人才的申報人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突出的專業貢獻和較大的發展潛力;年齡不超過55周歲(即196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來高新區工作時間應在1年以內(即2019年4月1日之后),且與區內注冊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具體條件包括:
(一)引進入選國家級人才工程(計劃)等高層次人才項目
1. 入選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人才發展特殊支持計劃、“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計劃)的領軍型人才;
2. 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3.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級重大科研計劃、國家重點科研工程建設項目的首席科學家或項目主要負責人。
(二)引進入選省部級人才工程(計劃)等高層次人才項目
1. 入選省部級重點人才工程(計劃)的領軍型人才;
2. 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3. 省部級重點科技支撐計劃、重大專項等重大科研項目(項目資金75萬元及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三、申報材料
1. 濱海新區引進高層次人才經費資助申請書;
2. 引進人才所在單位法人營業執照;
3. 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4. 入選人才工程(計劃)、擔任創新平臺學術技術帶頭人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的文件、證書等證明材料;
5. 有效身份證件,相關業績與水平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申報程序和申報時間
由用人單位為引進人才提出經費資助申請,并出具證明材料。請各用人單位于5月18日前將經費資助申請材料上報高新區各牽頭部門。各牽頭部門在資格初審后將分別報送新區各組織評審單位。
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和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的推薦申報工作由高新區科技發展局負責,聯系方式18102088895;
國家和省部級重點人才工程(計劃)領軍型人才的推薦申報工作由高新區人社局負責,聯系方式84806526、23708517。
申報人應客觀、如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申報單位需嚴格把關。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按照相關要求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并暫停申報單位三年申報資格。
附件:
高新區人才辦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