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區委鼓勵頂尖人才在新區創新創業,重視發揮各類人才的創新創造活力,現按照《關于下達濱海新區人才發展基金2021年資助項目計劃的通知》(濱人才〔2021〕3號)通知要求,開展2021年度柔性人才項目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柔性引進對象
(一)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和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擔任過相當于終身教授、首席技術官等職務的頂尖人才;
(二)入選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人才發展特殊支持計劃等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人才工程(計劃)的領軍型人才;
(三)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學術技術帶頭人,以及國外同級別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四)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重點科研工程建設項目的首席科學家或項目主要負責人,省部級重點科技支撐計劃、重大專項等重大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國外同級別的重點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
(五)擁有新區重點產業、新興產業發展或傳統產業提升改造的關鍵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層次人才;
(六)其他急需的高層次人才。
二、柔性引進條件
(一)取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二)具有引進單位所急需的特殊專長;
(三)外國專家需持有《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和F字簽證;
(四)柔性引進人才需與用人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或工作合同,且明確在新區工作時間,工作成果涉及知識產權的,還需明確知識產權歸屬。
三、對柔性引才單位資助標準
(一)柔性引進第(一)類高層次人才的企事業單位,按照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給予資助;
(二)柔性引進第(二)類高層次人才的企事業單位,按照每人每年最高30萬元給予資助;
(三)柔性引進第(三)(四)類高層次人才的企事業單位,按照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給予資助;
(四)柔性引進第(五)(六)類高層次人才的企事業單位,按照每人每年最高5萬元給予資助。
三、申報程序
(一)備案。用人單位與引進對象簽訂項目協議、工作合同或租賃協議后,用人單位在人才柔性引進實施前30天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功能區人力社保局進行備案。提交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備案表(見附件1)。
(二)申報。項目實施后,在本年度內,用人單位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用人單位所在功能區人力社保局或街鎮進行申報。用人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書(見附件2)和相關證明材料;
2.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用人單位與引進對象簽訂項目協議或者工作合同復印件;
4.高層次人才身份證或護照、簽證復印件,購買往返機票的訂票單、機票和購票收據復印件,生活費、其他交通費支付憑證;
5.支付工薪或報酬的支付合同和人才簽收憑證;
6.支付新技術、新產品引進、試驗轉化、技術培訓等項目投入的費用票據復印件;
7.項目總結報告。
請已完成備案的單位積極申報,10月15日(周五)前,將資助申請和相關材料報送至高新區人社局。
聯系人: 劉智宇 趙娜
聯系電話:84806526 84806882
地址:天津濱海高新區日新道188號1號樓9樓。
附件1: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備案表
附件2: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書
高新區人社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