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各有關單位:
為支撐引領濱城高質量發展,豐富完善人才創新創業平臺,持續擦亮人才工作品牌,圍繞新質生產力引進優秀人才和優質項目,創新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并舉的新模式,實現以賽聚人、以賽留人、以賽招商,樹立人才創新創業新品牌,提升濱海新區人才集聚力、產業吸引力、區域影響力。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濱城人才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濱黨人才〔2024〕4號)和區委人才辦有關部署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濱城人才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人才項目推薦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賽道設置
按照“8+8+8”現代化產業體系,圍繞新質生產力,重點瞄準智能科技、綠色石化、汽車工業、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現代服務業等“1+3+4”主導產業,按照相近原則劃分為若干賽道。
二、申報條件
1. 參賽人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人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感強,無重大失信記錄、無犯罪記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在濱海新區創業意愿強烈,具有相關專業背景以及較強的創新能力、較大的發展潛力和產業引領作用;
(3)報名參賽時應尚未在濱海新區注冊創辦企業或在濱海新區注冊創辦(含遷入)企業時間在2023年1月及以后,如尚未依托參賽項目在濱海新區注冊創辦企業,則應有來濱海新區創業意愿和落地規劃;
(4)一般應有創業團隊,核心團隊人數原則上不少于3人(含參賽人本人);
(5)參賽人應為創業團隊(企業)第一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自在濱海新區創辦企業注冊之日起,始終為第一大自然人股東(穿透合并計算后),他人代持股的,僅限配偶和直系親屬。
2. 參賽項目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濱海新區產業發展方向,重點圍繞濱海新區“8+8+8”現代化產業體系;
(2)應擁有完整的商業計劃書,具有原創性技術、產品或經營管理服務模式,具有較高成長潛力,擁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并能實現產業化,項目的技術、產品、經營均屬于同一創業主體;
(3)涉及相關知識產權的,應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和違反競業禁止、保密約定等情況,應符合法律法規以及天津市現行產業政策或規劃的相關規定。
三、賽程安排
1. 報名參賽
大賽官網報名網站:http://bc-talentfs.com/
截止日期:2024年7月30日。
請注意,填寫參賽人信息時,在“所在開發區、街鎮”一欄需選擇“天津濱海高新區”。
2. 資格審查
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向符合參賽條件的申報人確認參賽資格。
截止日期:2024年8月5日。
3. 線上初賽
由評委進行線上評審,根據項目填報的參賽材料進行打分,確定晉級復賽人選名單。(此階段無需項目路演和答辯)
初賽日期:2024年8月中旬。
4. 線上復賽
由評委進行線上評審,根據項目填報的參賽材料進行打分,確定晉級決賽人選名單。(此階段無需項目路演和答辯)
截止日期:2024年8月中下旬。
5. 線上審核
晉級決賽的參賽項目,需提交參賽人和參賽項目的參賽資格、財務狀況、融資狀況(如有)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參賽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相關業績等佐證材料以及技術或產品或服務的證明材料,如已在濱海新區創辦企業,則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股權、財務報表、完稅情況、融資情況等材料;不滿足參賽資格的項目,取消決賽參賽資格。
審核日期:8月底。
6. 半決賽
邀請評委進行現場評審,根據參賽人項目路演和現場答辯情況,進行綜合打分,產生三等獎及以上獲獎人選建議名單。
半決賽日期:9月上旬。
7. 總決賽
邀請評委進行現場評審,根據參賽人項目路演和現場答辯情況,進行綜合打分,產生特等獎、一等獎。產生特等獎的賽道增加1名獲獎人選,綜合比較半決賽、總決賽成績,依次遞補產生。
總決賽日期:9月中旬。
8. 確定人選
《2024年濱城人才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人才獲獎人選建議名單》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確定入選名單。
確定日期:9月底。
四、獎項設置
1. 特等獎1名,經費資助50萬元;
2. 一等獎7名,經費資助25萬元;
3. 二等獎14名,經費資助15萬元;
4. 三等獎35名,經費資助5萬元。
對進入半決賽,但未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創客人才,根據產業發展、區域貢獻等頒發“創客優秀獎”和“創客新秀獎”證書。“創客優秀獎”總數一般50名左右,由各開發區研究確定,一般每個開發區10名左右,具體數量商區委人才辦統籌調劑。各開發區可結合招商政策等實際情況,對“創客優秀獎”予以適當資助。
賽事涉及的獲獎具體資助,均為稅前金額。具體繳納稅款程序,由資助獲得方按規定程序自行辦理。
五、獎項兌現
1. 給予創客人才經費資助,分兩階段兌現:
(1)獲獎資助的20%,需在印發獲獎名單之日起1年之內,在各開發區、街鎮注冊創辦(含遷入)企業并簽訂資助協議后領取(即特等獎10萬、一等獎5萬、二等獎3萬,三等獎1萬),針對石化等個別領域落地時間較長或其他特殊情況,可由各開發區結合實際適當延長注冊(含遷入)時間;
(2)獲獎資助的80%,需待其注冊創辦(含遷入)企業之日起1年之內,實際投資額達到獲獎資助1倍及以上,且為至少3名職工(含參賽人本人)在濱海新區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后領取。
2. 創客人才兌現資助時,若已達到第二階段資助兌現條件,可一次性撥付。
3. 創客人才達到資助兌現條件后,向所在開發區或街鎮提出申請,開發區或街鎮前往項目辦公地進行線下審核,對線下審核合格的項目,發放獲獎資助。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濱海新區落地并達到實際運營要求的獲獎項目,視為放棄領獎,取消獎金兌現資格。
六、申報材料
1. 線上審核應提供以下材料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學位證書;
(3)個人榮譽等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4)專利、軟著、技術成果等證明材料;
如已在濱海新區注冊創辦(或遷入)企業,則還需提供:
(5)企業營業執照;
(6)股權證明材料: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戶卡(加蓋工商部門公章)或其他能夠證明的材料;
(7)財務、融資等情況證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1)(2)(5)(6)項為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3)(4)(7)(8)項為非必須提交材料,如若在申報中填寫相關內容,則必須提交此項證明材料。
2. 線下審核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學位證書;
(3)企業營業執照;
(4)股權證明材料: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戶卡(加蓋工商部門公章)或其他能夠證明的材料;
(5)與企業構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6)為職工在濱海新區連續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
(7)實際投資額涉及相關證明材料;
(8)個人榮譽等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9)專利、軟著、技術成果等證明材料;
(10)財務、融資等情況證明材料;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1)-(7)為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8)-(11)項為非必須提交材料,如若在申報中填寫相關內容,則必須提交此項證明材料。
報名咨詢
聯系部門:高新區黨委人才辦
聯系電話:84806369 84806382
高新區黨委人才辦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