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塘沽海洋)分中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受理信息。
2、受理信息公示時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自信息發布起10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箱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tghy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市濱海新區寧海路海洋建設大廈海星廣場,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塘沽海洋)分中心收(郵編:300451)。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市慶安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環境檢測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信息公開后,我單位將要求行政許可申請人明確對各方意見予以采納或不采納的處理意見,并決定是否對環評文件進行相對修改。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公示時間 |
天津濱海高新區塘沽海洋科技園寧海路470號 | 天津市慶安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廣東志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7日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