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自信息發布起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箱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gxq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市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行政審批局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區集中供熱2#58MW鍋爐煙氣除塵、脫硝、脫硫提升改造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區集中供熱2#58MW鍋爐煙氣除塵、脫硝、脫硫提升改造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濱海科技園北環鐵路以北漢港快速聯絡線以南 |
建設單位 | 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聯合泰澤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區集中供熱工程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濱海科技園北環鐵路以北漢港快速聯絡線以南交口處,該供熱工程目前已建成1臺70MW及1臺58MW的燃煤熱水鍋爐。根據供熱需要該公司擬啟用停用狀態的58MW燃煤熱水鍋爐,擬投資763萬元,對該58MW燃煤熱水鍋爐進行SNCR脫硝及除塵改造。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項目燃煤鍋爐產生的鍋爐廢氣經過新增SNCR脫硝裝置、布袋除塵器、雙堿法脫硫處理后,經過一根現有100m高排氣筒排放。鍋爐廢氣中SO2、NOx、顆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濃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151-2016)中相應標準限值要求。廢氣中氨的排放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加強脫硫系統、除塵系統的日常維護,確保各項污染物在開爐等非正常工況時,能夠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攪拌器、輸送泵、水泵等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收集粉塵、脫硫渣、灰渣、包裝袋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在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日受理公示期間,我局未收到公眾意見。 |
公示時間 | 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2日 |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