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塘沽海洋)分中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自信息發布起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箱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tghy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市濱海新區寧海路海洋建設大廈海星廣場,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塘沽海洋)分中心收(郵編:300451)。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大盛自動控制設備有限公司車間內建噴漆房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大盛自動控制設備有限公司車間內建噴漆房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市濱海高新區塘沽海洋科技園東江路4577號 |
建設單位 | 天津大盛自動控制設備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北京華夏國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大盛自動控制設備有限公司擬投資23萬元在天津市濱海高新區塘沽海洋科技園東江路4577號現有車間內建設噴漆房一座,建成后為現有產品金屬零件進行涂裝。噴漆房占地面積30m2,年用漆量425kg。項目供水來自市政自來水管網,用水主要為職工生活用水。廠區不設食宿,員工餐食自行解決。項目供電由區域供配電系統接入,廠區不設鍋爐,冬季取暖采用電采暖,辦公用房冬季供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單體式空調。項目擬于2019年8月竣工并投產。項目環保投資4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噪聲治理、固廢收集及暫存、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營運期現有項目廢水為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由防滲化糞池處理后,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北塘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項目擴建后不新增員工,無新增生活用水;項目生產過程不用水,無工業用水,無新增廢水排放。 (二)營運期本項目排放的廢氣主要為噴涂廢氣。廢氣污染源主要為噴漆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污染物為VOCs、二甲苯。噴漆房噴漆和晾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密閉噴漆房內集氣系統收集后,采用“干式除漆霧過濾+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凈化設備處理,收集效率達到100%,設計風量5000m3/h。尾氣經過1根15m高排氣筒P1排放。VOCs、二甲苯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 (三)營運期主要噪聲源為噴漆房生產設備和室內風機產生的噪聲,經墻體隔聲及基礎減振后,項目北、西、南側廠界噪聲值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項目東側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限值。 (四)做好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廢UV燈管、漆渣、廢稀釋棉以及廢油漆桶為危險廢物,按危險特性進行分類存放,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并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在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9日受理公示期間,我單位未收到公眾意見。 |
公示時間 |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 |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