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gxq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華標(天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食品與環境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華標(天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食品與環境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華科5路2號三五互聯科技園4號樓A座 |
建設單位 | 華標(天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欣宇航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華標(天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擬投資2500萬元,租賃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華科五路2號4號A座天津三五互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現有建筑建設食品與環境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3000㎡,地上三層、地下一層,主要設置試劑室、氣瓶室、計量區、有機前處理室等區域,主要大氣、污水、污泥、土壤等環境檢測及食品檢測,預計年出具約150份報告。該項目環保投資34萬元,主要用于營運期廢氣治理設施、隔音降噪治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設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實驗過程產生的無機廢氣和有機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經一套SDG酸霧吸附+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后,通過1根20m高排氣筒(P1)排放。廢氣中氮氧化物、氯化氫、硫酸霧、氟化氫、甲醛、甲醇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VOCs、甲苯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氨、乙酸乙酯、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純水設備系統排污水、低濃度清洗廢水經化糞池沉淀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污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標準要求。 (三)實驗設備、風機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實驗廢液、實驗沾染廢物、廢活性炭、廢離子交換樹脂、無紡布濾網、檢測預留廢樣、廢SDG吸附劑、廢培養基、水環真空泵廢水、廢真空泵油、廢過濾棉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廢包裝物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 |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