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gxq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鑫佳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電源及控制卡生產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鑫佳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電源及控制卡生產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濱海科技園康泰大道 59 號綠谷健康產業園27號樓 |
建設單位 | 天津鑫佳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北京華夏國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鑫佳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1000萬元,租賃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科技園康泰大道59號綠谷產業園27號樓建設電源及控制卡生產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2549.23㎡,設置生產車間、辦公區、實驗區,年產電源及控制卡3000套。該項目環保投資15萬元,主要用于營運期廢氣治理設施、隔音降噪治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設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波峰焊、回流焊工序產生的廢氣經設備專用排氣口集氣管道收集;人工整形和研發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涂覆、固化工序產生的廢氣經封閉間集氣收集;固定器件、灌膠、網版清潔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上述廢氣經收集后通過一套錫焊凈化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7m高排氣筒(P1)排放;錫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VOCs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確保相關設備及操作間封閉,錫及其化合物的廠界落地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周界外濃度最高點限制要求;VOCs廠界落地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濱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污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標準要求。 (三)生產設備、風機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廢潤滑油、廢油管、不合格品、廢錫膏、擦拭廢物、廢三防膠、廢三防膠桶、廢固定膠、廢膠管、廢灌封膠、廢灌封膠桶、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元器件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廢包裝材料、廢濾筒、除塵灰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