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gxq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愛科源(天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愛科源環境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愛科源(天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愛科源環境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六道6號海泰綠色產業基地L座401室 |
建設單位 | 愛科源(天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天發源環境保護事務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愛科源(天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擬投資1592.75萬元,租賃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六道6號海泰綠色產業基地L座401室,建設愛科源環境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1474.15㎡,設置預處理實驗室、環境實驗分析室、辦公及會議室等,實驗內容為環境檢驗檢測服務和環境保護檢測技術開發,環境檢測試驗包括環境水樣、空氣樣品和噪聲的分析檢測以及數據處理等實驗服務。該項目預計2020年6月投產,建成后可實現年檢測水和廢水樣品2000個,環境空氣和廢氣樣品1000個,土壤和沉積物樣品2000個。該項目環保投資36萬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揚塵、噪聲防治,營運期廢氣收集治理措施、廢水處理設施、隔音降噪措施、固體廢物暫存設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本項目實驗區域為封閉空間,各實驗過程均在通風櫥內進行。有機實驗室檢測化驗、配置溶液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送入活性炭吸附塔處理;實驗土壤樣品消解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送入堿噴淋塔凈化處理;實驗使用氨水、二硫化碳等檢測試劑過程中產生的異味經通風櫥收集后送入堿噴淋塔凈化處理;上述廢氣處理后最終通過一根28m高排氣筒P排放。 甲醇、甲醛、氯化氫、硫酸霧、氮氧化物、氟化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VOCs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氨、二硫化碳、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低濃度清洗廢水、純水制備排濃水、其他實驗用水排水經自建中和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同進入園區化糞池沉淀處理,依托園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實驗設備、風機等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實驗無機廢液、實驗有機廢液、廢土壤樣品、空玻璃瓶、空塑料瓶、廢活性炭、噴淋廢液、實驗室沾染廢物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6日 |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