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gxqspyj@163.com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萬高涅瓦納(蘇州)低壓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配電產品新生產線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萬高涅瓦納(蘇州)低壓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配電產品新生產線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創新六路11號3幢3層 |
建設單位 | 萬高涅瓦納(蘇州)低壓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綠水藍天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萬高涅瓦納(蘇州)低壓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擬投資435萬元,租用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創新六路11號施耐德萬高(天津)電氣設備有限公司院內現有建筑3幢3層建設配電產品新生產線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1190.83㎡,劃分印刷區、原料區、成品區、檢測室等,購置5臺測試設備、3臺移印機等設備,用于配電產品生產。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微型斷路器40萬臺、塑殼斷路器4萬臺。該項目環保投資13.5萬元,主要用于營運期廢氣治理設施、噪聲治理措施、固體廢物暫存設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標志印刷工序過程中產生的VOCs、乙酸丁酯經加裝軟簾的集氣罩收集后,通過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處理后,經1根27m高排氣筒P1排放;VOCs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相應標準限值要求;乙酸丁酯的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廠界處VOCs的廠界落地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周界環境空氣濃度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廠區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移印機、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不合格品、廢包裝材料、廢標簽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其中不合格品由廠家退換,廢包裝材料、廢標簽交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廢油墨、廢稀釋劑、廢固化劑、廢桶、廢活性炭、廢無塵紙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日 |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