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濱海高新區集中供熱煤改燃工程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濱海高新區集中供熱煤改燃工程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濱海科技園京津高速以南、北環鐵路以北 |
建設單位 | 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津環中新環境評估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津濱能源有限公司擬投資24337.86萬元,在天津濱海高新區濱??萍紙@建設天津濱海高新區集中供熱煤改燃工程。該項目鍋爐房地塊位于京津高速以南、北環鐵路以北,東至“濱海高新區現狀供熱鍋爐煤改燃工程”、南至新楊北公路、西至空地、北至京津高速;鍋爐房占地面積30427.8㎡,建筑面積3278.5㎡;主要建設一座燃氣鍋爐房、一處LNG氣化儲備站、一座消防泵房、一座傳達室,鍋爐房內設置3臺58MW和3臺29MW燃氣熱水鍋爐,LNG氣化儲備站內設置2個總容積為2000m3的LNG儲罐及氣化器、加熱器、復熱器等設備。供熱調度中心及公共換熱站地塊位于博展道與海油大道交口,東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博展道、北至海油大道,建設一座2層供熱調度中心及公共換熱站,占地面積2623.8㎡,建筑面積1676.6㎡。該項目建成后,供熱范圍為:生態居住一、二、三區,藍領公寓,金領國際社區以及區內汽車項目。該項目環保投資1825萬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抑塵降噪措施、營運期低氮燃燒設施、隔音降噪措施、排污口規范化、固體廢物暫存設施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施工期應嚴格遵守《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治揚塵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相關環保要求,做好防塵措施,統籌安排施工進度,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控制六個100%,將揚塵影響降至最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選擇施工時間;做好施工期揚塵、噪聲、廢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減少施工期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燃氣熱水鍋爐配套安裝低氮燃燒器,產生的燃氣廢氣經6根38m高排氣筒(P5-P10)排放;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的排放濃度以及煙氣黑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151-201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三)軟化處理系統再生廢水、鍋爐排濃水依托濱海高新區現狀供熱鍋爐煤改燃工程現有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供熱調度中心及公共換熱站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廠區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上述廢水最終進入濱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四)燃氣熱水鍋爐、節能器、鼓風機、循環水泵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廢離子交換樹脂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除鐵海綿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廠家回收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六)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 |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