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根據生態環境部、天津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相關規定,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合縱電力設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備制造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合縱電力設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備制造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濱海科技園高泰道10號 |
建設單位 | 天津合縱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欣國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合縱電力設備有限公司擬投資26090.69萬元,在天津濱海高新區濱海科技園高泰道10號現有廠房內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備制造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12500㎡,購置相關生產設備,用于交流和直流充電樁的生產。該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80kW、160 kW 、240 kW 、480 kW直流充電樁和7 kW交流充電樁共計1萬套。該項目環保投資15.5萬元,主要用于營運期廢氣治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建設單位承諾:項目建成后,廢氣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相應標準;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固體廢物去向合理。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 |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