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格瑞果汁工業(天津)有限公司新增生產線配套蒸汽工程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格瑞果汁工業(天津)有限公司新增生產線配套蒸汽工程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一路1號 |
建設單位 | 格瑞果汁工業(天津)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欣國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格瑞果汁工業(天津)有限公司擬投資389.48萬元,在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一路1號廠區內建設新增生產線配套蒸汽工程項目。該項目拆除現有鍋爐房內1臺2t/h的燃氣蒸汽鍋爐,新建1臺6t/h的燃氣蒸汽鍋爐,同時在車間內鋪設蒸汽管道。該項目建成后,廠區生產用蒸汽由新建的1臺6t/h的燃氣蒸汽鍋爐和現有1臺3t/h的燃氣蒸汽鍋爐一同提供。該項目環保投資30萬元,主要用于營運期廢氣治理設施、隔聲降噪措施、固廢暫存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燃氣鍋爐配備低氮燃燒器,產生的燃氣廢氣經1根32m高排氣筒(P2)排放,廢氣中顆粒物、SO2、NOx的排放濃度及煙氣黑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151-2016)中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離子交換樹脂沖洗水及鍋爐冷凝排水經廠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鍋爐引風機、補水泵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廢離子交換樹脂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 |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