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正大珍吾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檢驗室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公示
發布日期:
2020-08-07 20:47
來源:
天津高新區
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正大珍吾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檢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正大珍吾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檢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塘沽海洋科技園新北路4668號創新創業園37-A號A角2層北側 |
建設單位 | 天津正大珍吾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綠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正大珍吾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擬投資30萬元,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塘沽海洋科技園創新創業園37-A號廠房A角2層北側閑置廠房,建設食品檢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83.88㎡,主要用于外購原料、自產食品、自來水及生產車間環境的內控檢驗,不對外檢測。建成后每年形成約1000分內檢報告,預計2020年10月竣工投產。該項目環保投資5.7萬元,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措施、噪音治理措施、固體廢物收集暫存措施和排污口規范化建設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項目配置溶液、酸水解、消化、滴定等實驗過程產生的無機廢氣(氯化氫、硫酸霧)和有機廢氣(VOCs)經通風櫥或集氣罩收集,通過活性炭箱凈化后,由1根25m高排氣筒P3排放。氯化氫、硫酸霧的排放濃度、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VOCs的排放濃度、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表2其他行業限值要求。 (二)項目儀器、器皿潤洗廢水及實驗冷卻水經所在樓的總排口,排入園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北塘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中各污染物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標準。 (三)引風機、軸流風機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降噪等措施,確保北側廠界晝夜間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于廢包裝袋、預留廢樣一起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實驗廢液、實驗沾染廢物、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 |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