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永春環保設備有限公司永春環保除塵設備制造安裝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市永春環保設備有限公司永春環保除塵設備制造安裝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科技園風光大道6號 |
建設單位 | 天津市永春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環科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市永春環保設備有限公司擬投資520萬元,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科技園風光大道6號天津向陽坊食品有限公司閑置廠房,建設永春環保除塵設備制造安裝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7692.77㎡,設置焊接區、機加工區、成品區、庫房、辦公區等,購置安裝車床、銑床、磨床、階級等設備,建成后年產袋式除塵器18臺、袋式除塵器配件1.2萬件。該項目環保投資27萬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揚塵、固廢處理,營運期廢氣治理設施、隔聲降噪措施、固廢收集暫存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等離子切割工序、焊接工序產生的含塵廢氣經集氣罩收集,打磨工序產生的含塵廢氣經打磨房密閉收集,上述含塵廢氣一同經1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0m高排氣筒P1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 未被收集的含塵廢氣無組織排放。顆粒物廠界處最大落地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濱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廠區污水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牛頭刨床、搖臂鉆、磨床、切割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集塵灰及廢布袋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一并交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邊角料、廢焊材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部門回收處理;廢機油、廢切削液、含油抹布、廢油桶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 |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