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塘沽經濟開發區建設工程公司海洋建設大廈直燃機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市塘沽經濟開發區建設工程公司海洋建設大廈直燃機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市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驪山道以北,廬山北道以南,寧海西路以東 |
建設單位 | 天津市塘沽經濟開發區建設工程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和佳源(天津)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市塘沽經濟開發區建設工程公司于2012年投資3.6億元在天津市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驪山道以北,廬山北道以南,寧海西路以東建設海洋建設大廈項目。項目包括一棟21層的綜合辦公樓、兩棟3層和4層的商業樓及1棟14層的酒店式公寓。該項目21層的綜合辦公樓采用VRV空調系統進行采暖和制冷,效果不佳,該公司投資220萬元建設海洋建設大廈直燃機項目。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局現場執法時發現該項目未履行環評手續擅自開工,于2020 年4月1日對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津高新環罰字〔2019〕082號),目前建設單位已繳納罰款并停止違法行為,同時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批申請。該項目建筑面積140㎡,主要建設內容是綜合辦公樓地下二層新建2套溴化鋰直燃型一體化機組及其配套設施,為3-21層辦公樓冬季供暖及夏季制冷。該項目環保投資12萬元,用于營運期廢氣治理措施、減振降噪措施、風險防范措施和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2套溴化鋰直燃機的燃氣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由1根18m高的排氣筒排放。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SO2、NOx、CO以及煙氣黑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151-2020)相關標準限值要求。 (二)直燃機組排水、軟水制備廢水,與經化糞池沉淀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總排口,最終經市政管網排入新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排放口水質中各污染物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標準。 (三)直燃型機組、水泵、計量泵及制冷塔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降噪等措施,確保廠界晝夜間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在最近環保目標天津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塘沽海洋)分中心的噪聲值須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廢樹脂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 |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