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天源特醫食品有限公司天源特醫食品營養食品生產線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天源特醫食品有限公司天源特醫食品營養食品生產線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五路渤龍湖科技園生物醫藥一號園區內2#工業廠房 |
建設單位 | 天津天源特醫食品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聯合泰澤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天源特醫食品有限公司擬投資1222.6萬元,租賃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五路渤龍湖科技園生物醫藥一號園區內2#工業廠房,建設天源特醫食品營養食品生產線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3949.54㎡,共三層,設置生產區、倉儲區、質檢區、辦公區等區域,購置氣流混合機、包裝機、過篩機、粉碎機等生產設備以及相關實驗檢測儀器,用于營養食品生產,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營養食品300噸。該項目環保投資15萬元,主要用于營運期廢氣治理、隔聲降噪措施、固體廢物收集暫存、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粉碎機、過篩機開蓋過程產生的少量粉塵經設備負壓稱量罩收集后,通過空氣過濾器凈化處理后,凈化尾氣排至密閉粉碎過篩室內循環,不外排。 實驗過程中揮發的廢氣經通風櫥收集,經一套“噴淋塔+活性炭箱”裝置吸附處理后,由一根18m高排氣筒P1排放。廢氣中TRVOC、非甲烷總烴、甲苯和二甲苯合計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氯化氫和甲醇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氨的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洗衣廢水、生產清洗廢水、低濃度清洗廢水、純水機濃排水由渤龍湖科技園生物醫藥一號園區內配套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通過園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濱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冷卻塔、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廢包裝袋、廢濾芯、廢外包裝材料、廢反滲透膜、廢離子交換樹脂屬于一般固體廢物,與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城市管理部門處理;廢墨盒、廢試劑瓶、高濃度清洗廢水、實驗廢液、廢培養基、廢活性炭、噴淋廢水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 |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