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自信息發布起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箱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市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行政審批局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首創經中(天津)投資有限公司京津合作示范區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一期工程(0.5萬方/天)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首創經中(天津)投資有限公司京津合作示范區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一期工程(0.5萬方/天)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京津合作示范區1號島南側,規劃新津漢路、京港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合圍區域 |
建設單位 | 首創經中(天津)投資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生態城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首創經中(天津)投資有限公司擬選址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京津合作示范區1號島南側,規劃新津漢路、京港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合圍區域內,投資建設京津合作示范區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工程??偼顿Y75534萬元,總占地面積90158.4h㎡,總建筑面積14588.01㎡,總設計規模污水處理8萬m3/d,再生水處理6萬m3/d。 根據京津合作示范區開發進度,本次擬投資22705.96萬元,建設京津合作示范區污水處理廠及再生水廠一期工程(0.5萬方/天),占地面積46882.6㎡,建筑面積14588.01㎡,收水范圍包括京津合作示范區2號島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1號島、5號島前期開發公建和配套設施生活污水。主要建設“曝氣沉砂池+初沉池+生物反應池(五段Bardenph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濾池+臭氧+NaClO消毒”工藝的污水處理廠、“超濾”工藝的再生水廠、650m出水管道及入河排污口。本次建設的污水處理廠土建規模2萬m3/d,安裝設備的設計規模0.5萬m3/d;再生水廠土建規模0.5萬m3/d,安裝設備的設計規模0.1萬m3/d;本次建設外排水量0.4萬m3/d。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分析結論: (一)施工期應嚴格遵守《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治揚塵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相關環保要求,做好防塵措施,統籌安排施工進度,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控制六個100%,將揚塵影響降至最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選擇施工時間;做好施工期揚塵、噪聲、廢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減少施工期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本項目各類污水處理設施均位于一體化污水處理箱體內,為封閉建(構)筑物,頂部覆蓋綠化。各池體布設集氣管線,污泥均質池與脫水機房增加離子送風;產生的惡臭氣體經收集后一同進入1#生物濾池內處理,尾氣經1根15m高排氣筒P1排放。廢氣中氨、硫化氫的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甲烷須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相應標準限值要求,廠界處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本項目以污水處理設施為邊界設置200m衛生防護距離,該防護距離內不得規劃居住、教育、醫療等環境敏感目標。 (三)污水經“曝氣沉砂池+初沉池+生物反應池(五段Bardenph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濾池+臭氧+NaClO消毒”工藝處理后,0.4萬m3/d的出水排入永定新河,出水水質須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599-2015)中A級標準要求;0.1萬m3/d的出水進入“超濾”工藝再生水廠處理后,滿足回用標準回用于綠化等。 (四)各類泵、風機等設備噪聲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振、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晝、夜間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實驗室產生的COD試驗廢液、氨氮檢測廢液、總磷總氮檢測廢液及廢藥品包裝桶、廢藥品、廢試劑瓶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柵渣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城市管理部門處理;污泥經離心濃縮脫水處理后,暫存于儲泥池中,經鑒別后,根據其性質進行處置,如屬于危險廢物,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在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日受理公示期間,我局未收到公眾意見。 |
公示時間 |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0日 |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