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濱海新區渤油石化產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濱海新區華山道新建站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濱海新區渤油石化產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濱海新區華山道新建站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市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西中環快速與華山道交口 |
建設單位 | 天津濱海新區渤油石化產品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濱海新區渤油石化產品有限公司擬投資10080.39萬元,在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西中環快速與華山道交口,建設天津市濱海新區華山道新建站項目。該項目占地面積3649㎡,建筑面積728.97㎡,建設內容為新建二級加油站,包括一座站房、一座地下油罐池、一座罩棚及6座加油島等。其中站房為1層,內設便利店、更衣室、辦公室、備餐間等,不設食堂;地下油罐池設有4具30m3乙醇汽油罐、2具30m3柴油罐,折合汽油罐總容積為150m3,儲售油品主要有0#柴油、92#乙醇汽油、95#乙醇汽油、98#乙醇汽油;罩棚下設6座加油島,六槍三油潛油泵加油機及六槍雙油潛油泵加油機各1臺、四槍雙油潛油泵加油機4臺、汽油回收加油槍24把、柴油加油槍4把;卸油和加油管線采用雙層熱塑性塑料管,加油油氣回收、卸油油氣回收和油氣處理裝置管線采用單層熱塑性塑料管,其余管道均采用20#無縫鋼管。本站建設后預計年銷售乙醇汽油4900t,柴油550t。該項目環保投資102.5萬元,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運營期廢氣治理措施、噪聲防治措施、固體廢物收集及暫存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施工期應嚴格遵守《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治揚塵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相關環保要求,做好防塵措施,統籌安排施工進度,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控制六個100%,將揚塵影響降至最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選擇施工時間;做好施工期揚塵、噪聲、廢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減少施工期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運營期廢氣主要為汽油加油過程產生的廢氣、油罐大呼吸(柴油卸油損失量)及柴油加油過程產生的廢氣。汽油卸油采取密閉油氣回收措施,廢氣通過油氣回收系統回收至油罐車內;汽油加油作業時通過加油槍回收的加油廢氣經“活性炭吸附+真空解吸”的油氣處理裝置處理后,由1根4m高排放口排放;柴油卸油未設置油氣回收系統,卸油過程產生的油氣經油罐呼吸閥由4m高排放口排放;加油槍未收集到的汽油加油廢氣、柴油加油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汽油油氣處理裝置排放口、柴油卸油儲罐呼吸閥排放口及加油站邊界處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加油油氣回收系統中液阻、密閉性、氣液比須滿足《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相關標準限值要求。 (三)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后,經市政管網排入塘沽新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廠區污水總排口水質中各污染物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標準。 (四)潛油泵、加油機油泵、油氣處理裝置泵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降噪等措施,東、南、西側廠界晝夜間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北側廠界晝夜間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清罐油泥、沾油廢物、油氣處理裝置更換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廢包裝箱屬于一般固體廢物,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六)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 |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