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PE生產車間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PE生產車間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海泰華科一路11號A座第4層現有車間 |
建設單位 | 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環廣源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投資72萬元,在租賃的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海泰華科一路11號A座第4層現有車間西南角,建設TPE生產車間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70㎡,主要建設內容為依托現有工程,購置安裝攪拌機、TPE擠出機、TPE熔料機等設備,進行可超聲TPE醫療模型的生產,建成后年產量為12t。該項目環保投資10.6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生產車間微負壓,加熱、注入模具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全部收集后經1套新增的“靜電式油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新建的1根26m高排氣筒P4排放。排氣筒排放的非甲烷總烴、TRVOC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標準限值要求;苯乙烯、1,3-丁二烯的排放速率須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相應標準限值要求;苯乙烯的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攪拌機、擠出機、風機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限值要求。 (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廢包裝材料為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部門回收處理;廢過濾網、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四)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 |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