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同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水質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同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水質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內)蘭苑路五號A座916室 |
建設單位 | 天津同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市宏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同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內)蘭苑路五號A座四到九層及十層1001、1015室,主要從事環保在線檢測設備的研發與組裝?,F該公司擬投資39.37萬元,利用9層916室建設水質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190.27㎡,購置標準COD消解器、電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儀、壓力滅菌鍋、電子調溫爐等實驗設備,用于對水中COD、總磷、總氮、氨氮、PH、總鉻、六價鉻、總銅、總鋅、總鎳、高錳酸鹽指數、濁度、電導率、溶解氧、葉綠素、氯化物、總銀、鐵進行檢測,建成后預計年試驗量為1000次。該項目環保投資5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固體廢物收集暫存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檢測過程和配置溶液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無機酸性廢氣經通風櫥及萬向罩收集后,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新建的1根40m高排氣筒P1排放;排氣筒排放的廢氣中,氯化氫、硫酸霧、甲醇、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第三次清洗廢水、超聲波清洗廢水及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處理后,經項目所在樓東南側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攪拌器、超聲波清洗機、環保設備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實驗室廢液、沾染廢物、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 |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