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自信息發布起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箱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市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行政審批局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市綠勝達檢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綠勝達檢測公司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市綠勝達檢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綠勝達檢測公司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華科三路1 號4 號樓-2-501 |
建設單位 | 天津市綠勝達檢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環廣源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市綠勝達檢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擬投資200萬元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華科三路1號4號樓-2-501現有房屋,建設綠勝達檢測公司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390.2㎡,設置植物培養室、儀器室、樣品前處理室等實驗區域及辦公室、會議室等,購置相關的實驗設備,主要進行農藥(不涉及新農藥)的藥效登記試驗工作,項目建成后預計年出具農藥藥效試驗報告約150份。該項目環保投資6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分析結論: (一)實驗操作均在通風櫥內或萬向排煙罩下進行,產生的實驗廢氣經通風櫥或萬向排煙罩收集;農藥樣品柜內農藥逸散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通風管道收集;上述廢氣經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55m高排氣筒P1排放;廢氣中,TRVOC、非甲烷總烴、甲苯與二甲苯合計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標準限值要求;甲醇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處理后經廠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環保設施風機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廢活性炭、沾染農藥廢物、廢化學藥品、廢試劑瓶、實驗廢液、廢一次性耗材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廢包裝材料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 |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