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濱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50萬立方米混凝土生產線建設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濱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50萬立方米混凝土生產線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新北公路5859號 |
建設單位 | 天津濱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國環乾景(天津)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濱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洋科技園新北公路5859號,主要從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制造。現該企業擬投資600萬元在現有廠區建設年產50萬立方米混凝土生產線建設項目。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擬拆除現有1條環保磚生產線,對防塵罩棚進行封閉及修繕,設置唯一進(出)口,同時配置升降門、噴淋管等設備,配套建設攪拌樓、筒倉等;購置相關生產設備,建設1條HZS240混凝土生產線、1條HZS180混凝土生產線、1條穩定土生產線;對辦公樓1層東側部分區域進行裝修,改造為實驗室,進行簡單的配合比實驗和成品抽樣檢測實驗,均為物理實驗。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商品混凝土50萬立方米、穩定土10萬噸。該項目環保投資110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固體廢物收集暫存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HZS240混凝土生產線設置水泥筒倉2個、粉煤灰筒倉1個、礦粉筒倉1個、膨脹劑筒倉1個,各筒倉上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各自筒倉倉頂呼吸口設置的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匯總至一根29m高排氣筒P1排放。HZS180混凝土生產線設置水泥筒倉2個、粉煤灰筒倉1個、礦粉筒倉1個,各筒倉上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各自筒倉倉頂呼吸口設置的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匯總至一根31m高排氣筒P2排放。穩定土生產線設置水泥筒倉1個、粉煤灰筒倉1個,各筒倉上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各自筒倉倉頂呼吸口設置的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匯總至一根26m高排氣筒P3排放。HZS240混凝土生產線、HZS180混凝土生產線、穩定土生產線在粉料計量、物料投料和攪拌過程產生的粉塵,通過密閉軟管連接至各生產線攪拌機設置的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尾氣分別通過17m高排氣筒P4、18m高排氣筒P5、15m高排氣筒P6排放。上述P1—P6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排放濃度須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加強砂石料裝卸、物料搬運、汽車廠內運輸抑塵管理,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排放濃度須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攪拌機、空壓機、砂石分離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限值要求。 (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清洗廢砂石料、沉淀池沉淀物、除塵灰回用于生產;實驗室混凝土廢料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廢布袋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廢機油、廢油桶、含油抹布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