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美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托槽隱形牙頜畸形矯治器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市美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托槽隱形牙頜畸形矯治器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六道6 號海泰綠色產業基地F座7 門302室-2 |
建設單位 | 天津市美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雙云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市美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500萬元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六道6號海泰綠色產業基地F座7門302室-2空置廠房,建設無托槽隱形牙頜畸形矯治器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361.73㎡,購置DLP打印機、固化燈、壓膜機、打磨機等設備,建成后預計年生產無托槽隱形牙頜畸形矯治器(隱形牙套)10萬副。該項目環保投資6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固體廢物防治措施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紫外光照固化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通風櫥收集,模型打印生產工序、酒精震蕩清洗工序、熱壓真空成型工序產生的廢氣經上方集氣罩收集,上述廢氣收集后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4m高排氣筒DA001排放。廢氣中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車間外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廠界處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須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相應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牙套清洗廢水、器具后清洗廢水與生活污水一同經海泰綠色產業基地化糞池沉淀處理后依托園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總排口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超聲震蕩清洗槽、打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樹脂廢液、酒精清洗廢液、廢紫外燈管、廢酒精、樹脂瓶、器具初次清洗水、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石膏邊角料、廢硅橡膠印模、廢石膏模型、廢樹脂支撐、廢樹脂模型、牙套邊角料、收集粉塵、不合格品、一般原料廢包裝物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2日 |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