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維安信揚安全衛生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職業衛生檢測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維安信揚安全衛生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職業衛生檢測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三道3號天津江南科技有限公司新辦公樓5層的閑置廠房 |
建設單位 | 天津維安信揚安全衛生評價監測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市博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維安信揚安全衛生評價監測有限公司擬投資400萬元,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三道3號天津江南科技有限公司新辦公樓5層的閑置廠房,建設職業衛生檢測實驗室項目。該項目主要設置色譜分析實驗室、理化實驗室、高溫室、紫外分光分析室等區域,購置安裝氣相色譜分析儀、原子吸收光譜分析儀等設備進行安全衛生評價監測,其中包括金屬類空氣樣品檢測、無機類空氣樣品檢測、粉塵類樣品檢測分析以及有機類空氣樣品常規指標檢測,建成后預計年出具實驗檢測報200份。該項目環保投資20萬元,主要用于廢氣治理設施、噪聲治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設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實驗室產生的實驗廢氣經通風櫥及萬向集氣罩收集后經管道引至1套“堿性噴淋塔+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后,通過一根25m高排氣筒P1排放。排氣筒排放的廢氣中氯化氫、氮氧化物、硫酸霧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 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 12/524-2020)相應標準限值要求;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純水制備系統排濃水、實驗器皿第三次清洗廢水與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后,一并通過廠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總排口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風機、噴淋塔等設施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物、廢反滲透膜、廢濾芯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實驗廢液、廢包裝瓶、沾染廢物、廢活性炭、實驗器皿第1-2 次清洗廢水、堿液噴淋塔廢水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 |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