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衡檢測(天津)有限公司天衡檢測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衡檢測(天津)有限公司天衡檢測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二路3號2號廠房三樓301室 |
建設單位 | 天衡檢測(天津)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綠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衡檢測(天津)有限公司擬投資100萬元租賃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發展二路3號2號廠房三樓301室建設天衡檢測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510平方米,設置理化分析室、小型儀器室、氣相色譜室、預處理室、藥品室等區域,購置氣相色譜儀、原子熒光光度計、液相色譜儀、火焰光度計等實驗設備,主要進行檢驗檢測服務、環境保護監測和生態資源監測等工作,預計年檢測生活飲用水和地下水、空氣和廢氣、噪聲各500批次,水和廢水1000批次,加油站大氣、儲油庫大氣各200批次。該項目環保投資26.5萬元,主要用于廢氣治理措施、噪聲治理措施、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溶液配制、消解、滴定、萃取等實驗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通風櫥或萬向罩收集后,經1套“堿液噴淋塔+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P1排放;廢氣中氮氧化物、氯化氫、硫酸霧、氟化物、甲醇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氨、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524-2020)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后,與實驗器皿第三遍純水淋洗廢水、純水制備排濃水、實驗儀器廢水、剩余水樣一并由廠院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通風櫥、純水機水泵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物、廢反滲透膜、滅火廢培養基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留樣樣品、實驗廢液、實驗沾染物、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活性炭、堿液噴淋塔廢水、廢試劑瓶、過期試劑、噴淋塔污泥、廢過濾棉、高濃度剩余水樣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 |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