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旭華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年產25GW高效太陽能超薄硅單晶片智慧工廠廠房配套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旭華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年產25GW高效太陽能超薄硅單晶片智慧工廠廠房配套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洋科技園內,東臨中科環海產業園有限公司、南至康祥道、西至海御路(規劃路)、北至廬山西道(規劃路) |
建設單位 | 天津旭華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聯合泰澤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旭華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擬投資97950萬元,在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洋科技園內,東臨中科環海產業園有限公司、南至康祥道、西至海御路(規劃路)、北至廬山西道(規劃路),建設年產25GW高效太陽能超薄硅單晶片智慧工廠廠房配套項目。該項目占地面積104681.6㎡,總建筑面積69327.72㎡,擬投資9795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生產廠房、生產輔助車間、多功能房、垃圾站、門衛1、門衛2、光伏自行車棚、110KV開關站及室外工程等土建工程;包含生產所需的集電工程、工藝配套系統、二次配電系統等輔助生產系統;生產廠房和自行車棚屋頂安裝光伏組件,年產的電量經10kV集電線路接入110kV開關站,后送入生產廠房供后續生產使用,光伏發電單元總裝機容量為8.6MW,可實現年均發電量約為860萬千瓦時。該項目環保投資90萬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揚塵、噪聲、廢水、固體廢物及生態保護措施,運營期電磁屏蔽措施、噪聲防治措施、生態補償措施、固體廢物收集及暫存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施工期應嚴格遵守《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治揚塵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相關環保要求,做好防塵措施,統籌安排施工進度,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控制六個100%,將揚塵影響降至最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選擇施工時間;做好施工期揚塵、噪聲、廢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及生態保護措施,減少施工期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其中車輛沖洗廢水和施工場地以及基礎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抑塵,生活污水排入場內設置的環保型旱廁,委托城市管理部門定時清運;建筑垃圾按照主管部門要求,運送到指定的消納場所,施工期生活垃圾設置密閉式垃圾箱暫存,委托城市管理部門定時清運。 (二)運營期電磁環境影響主要來自110kV開關站高壓輸電線進線一側和主變壓器等高電壓的電氣設備。開關站站區外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須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應限值要求。 (三)運營期噪聲源主要為開關站和光伏區,應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振隔聲措施,確保廠界晝、夜間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運營期產生的廢變壓器油及廢蓄電池均屬于危險廢物,其中廢變壓器油經主變壓器底部貯油坑收集并及時交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置,廢蓄電池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廢光伏組件和廢長柄絨拖為一般工業廢物,廢光伏組件由設備廠家回收收集,廢長柄絨拖交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處置。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 |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