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旗濱節能玻璃有限公司節能玻璃絲網印刷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旗濱節能玻璃有限公司節能玻璃絲網印刷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京津合作示范區首弘路88號 |
建設單位 | 天津旗濱節能玻璃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環科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旗濱節能玻璃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京津合作示范區首弘路88號,主要從事玻璃深加工,生產鋼化玻璃、鍍膜玻璃、中空玻璃、夾層玻璃等多種產品。現你公司擬投資220萬元,在現有廠區閑置區域新建節能玻璃絲網印刷項目。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增制版間,購置安裝曬版機、拉網機、研磨機、絲網印刷機、紫外燈等設備,對現有產品鋼化玻璃和中空玻璃生產過程中增加絲網印刷工序,根據客戶要求圖案進行網版的制作和絲網印刷玻璃的生產;建成后每年可為2萬平方米玻璃增加絲網印刷工序,最終產品工藝增加但全廠產品產能不變。該項目環保投資40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收集治理設施、廢水治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粘固、上漿、調配、印刷、烘干工序產生的廢氣一經管道收集后匯至現有的1套“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現有1根18米高排氣筒P1排放。排氣筒中非甲烷總烴、TRVOC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廠房外非甲烷總烴濃度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廠界處非甲烷總烴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生產廢水經BOWP污水凈化一體機處理后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后部分回用于磨邊、鉆孔工序,部分經廠區廢水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近期排入京津合作示范區臨時一體化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待京津合作示范區污水處理廠建成后,本項目污水最終進入京津合作示范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廠區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 -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引風機、絲網印刷機、潛污泵和研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廢網紗、廢棄包裝材料、金屬粉塵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沾染廢物,廢油墨、稀釋劑、膠水包裝桶,廢刮膠板和污泥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 |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