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海德世拉索系統有限公司車用拉索、玻璃升降器、門模板制造(二期)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海德世拉索系統有限公司車用拉索、玻璃升降器、門模板制造(二期)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渤龍湖科技園神舟大道1號A01廠房 |
建設單位 | 天津海德世拉索系統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市宏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海德世拉索系統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渤龍湖科技園神舟大道1號A01廠房,主要從事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現有工程具備年產玻璃升降器47.8萬套、門模板17萬套能力。現該公司擬投資5000萬元,利用現有車間閑置區域建設車用拉索、玻璃升降器、門模板制造(二期)項目,主要購置自動下管倒角一體機、熔斷下線打花壓鑄一體機、WR拉索裝配線等設備,年產車用拉索1117.5萬根,其中129.6萬根用于現有一期項目玻璃升降器、門模板兩種產品的配套組裝使用,剩余部分外售。該項目鑄造產能43t/年,已履行新增鑄造產能置換相關手續。該項目環保投資12.5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收集治理設施、噪聲防治措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熔化、壓鑄工序產生的含塵廢氣經工位上方集氣臂收集,通過2套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切割工序在密閉設備內進行,產生的含塵廢氣經設備自帶下吸直連式排風管道收集,倒角工序產生的含塵廢氣經設備自帶下吸直連式排風管道收集,經收集的切割與倒角工序廢氣通過6套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上述凈化后廢氣一并通過現有1根15米高排氣筒P1排放。P1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排放濃度須滿足《鑄鍛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764-2018)相應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車間外及廠界處顆粒物濃度須滿足《鑄鍛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764-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純水機排濃水與經廠區化糞池沉淀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經廠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入濱海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廠區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生產設備、冷卻塔及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晝、夜間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含油棉紗、廢潤滑脂、廢潤滑脂桶等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廢焦渣、廢邊角料、不合格產品、廢鋅渣、除塵灰(含鋅)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部門回收處理;除塵灰(金屬粉塵)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城市管理部門清運。確保處置去向合理,不對環境產生顯著影響,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