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津科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津科生物新建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津科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津科生物新建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海泰華科八路6號5層E區512~514 |
建設單位 | 天津津科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世紀鑫海(天津)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津科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擬投資100萬元,租賃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華科八路6號5層E區512-514建設津科生物新建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1829.44㎡,主要建設內容為,設置實驗室、動物接收室、觀察室、動物飼養間等區域,購置安裝石蠟切片機、電解質分析儀、離心機、超凈工作臺、生化培養箱等設備。主要針對客戶送檢的動植物、細胞樣本進行生物醫學檢測,或由客戶提供安全性中醫藥物,選擇實驗動物給藥,觀察實驗藥物對實驗動物生理活動和機體健康恢復的影響,然后對實驗動物進行解剖,對其血液、臟器等實驗樣本進行檢測并出具分析檢測報告。項目建成后年出具HE染色實驗、RT-qPCR相對定量實驗、Western Blot檢測、細胞滴片免疫組化實驗、石蠟切片免疫組化實驗、細胞實驗等共計700份檢測報告。該項目環保投資15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收集治理措施、噪聲治理措施、固體廢物收集暫存措施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結論: (一)實驗過程、溶液配制過程產生的廢氣經各區域通風櫥收集,鼠飼養間產生的異味經潔凈車間排風系統收集;上述廢氣一并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0m高排氣筒P1排放。P1排氣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總烴、甲苯與二甲苯合計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甲醇、氯化氫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硫化氫、氨的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兔飼養間產生的異味,經噴灑植物型除臭劑控制后,廠界處硫化氫、氨及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動物房清洗廢水、手術器具清潔廢水、第三次實驗清洗廢水、實驗服清洗廢水經污水處理設備過濾、消毒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淀處理;一并與凈水機排濃水通過廠區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污水處理設備出水pH、COD、BOD、SS、糞大腸菌群數、總余氯、LAS須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相應限值要求,廠區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設備風機、通風櫥、凈水機水泵等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音設備,采取隔聲降噪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廢培養基、凈水設備廢棄物、動物糞便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材料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部門回收處理;廢活性炭、實驗廢液、實驗廢物、廢UV燈管、動物尸體、污水處理濾渣等屬于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間內,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