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譜尼醫學檢驗實驗室有限公司擴建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譜尼醫學檢驗實驗室有限公司擴建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西路18號西5-103 |
建設單位 | 天津譜尼醫學檢驗實驗室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天發源環境保護事務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譜尼醫學檢驗實驗室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外)海泰西路18號西5-103,主要從事臨床細胞分子遺傳學檢驗。該公司擬投資303萬元,利用海泰西路18號西5-103閑置區域及新租賃5-203-1空置廠房,建設擴建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1165.77平方米,購置相關試驗儀器、設備,用于臨床免疫、血清學專業和臨床化學專業的常規試劑盒檢測等,項目建成后新增年檢測量75萬份,全廠年檢測量220萬份。該項目環保投資2萬元,主要用于營運期噪聲治理、風險防范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分析結論: (一)實驗過程產生的少量病原微生物氣溶膠,經生物安全柜微負壓收集,通過自帶高效過濾系統及紫外消毒系統處理后,由實驗室排風系統排放;消毒過程及試劑揮發產生的廢氣通過實驗室排風系統收集后,經“高效過濾+活性炭吸附”處理后,依托1根現有27m高排氣筒P1排放。排氣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 (二)純水機制備系統排濃水、高壓滅菌消毒廢水及實驗室洗消廢水依托現有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通過廠區污水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統一處理。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中糞大腸菌群數、pH、CODcr、SS、BOD5、氨氮、動植物油、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污染物須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相應限值要求,總磷、總氮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生物安全柜、送排風機、純水制備設備及高速離心機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一般廢包裝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城市管理部門清運;廢純水機濾膜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廠家定期更換;廢防護用品、檢驗廢物、廢濾材、廢熒光燈管、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廢MBR膜屬于危險廢物,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