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北洋酶(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試研發實驗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北洋酶(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試研發實驗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產業區(環內)蘭苑路5號留學生創業園B座8層822、823 |
建設單位 | 北洋酶(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眾信匯達(天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北洋酶(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租賃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環內)蘭苑路5號留學生創業園B座822、823室建設小試研發實驗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327.49平方米,主要設置辦公區、試劑準備區、樣品制備區、擴增區等區域,購置相關試驗儀器、設備,用于新型核酸檢測技術的研發,項目建成后年研發1000批次,共計8000組。該項目環保投資14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收集治理措施、噪聲治理、固體廢物暫存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分析結論: (一)實驗過程產生的廢氣與消毒過程揮發廢氣經收集,一并通過1套“SDG酸霧吸附劑+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樓頂1根新建40m高排氣筒P1排放。P1排氣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氯化氫、硫酸霧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標準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 (二)超聲清洗機廢水、恒溫水浴箱廢水、實驗器皿第三遍清洗廢水、地面清潔廢水及生活污水,一并經園區化糞池靜置沉淀后,依托園區污水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統一處理,污水總排口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排風機、超聲清洗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清運;廢包裝盒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處理;廢樣品、實驗廢液、實驗室沾染廢物、廢試劑和廢試劑瓶、實驗器皿第一、二遍清洗廢水、廢凝膠和凝膠電泳廢水、廢活性炭、廢SDG酸霧吸附劑、廢過濾介質屬于危險廢物,高溫滅菌后暫存至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