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港集疏運專用貨運通道工程管線(220kV濱孟一二線)切改工程(高新區段)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港集疏運專用貨運通道工程管線(220kV濱孟一二線)切改工程(高新區段)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西外環段主線南側,新河東干渠一糧油引河西側,輸電線路切改范圍起于現狀220kV濱孟一二線9#塔,止于現狀11#塔。 |
建設單位 | 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聯合泰澤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一、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擬投資726.4萬元,在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內,建設天津港集疏運專用貨運通道工程管線(220kV濱孟一二線)切改工程(高新區段)。該工程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西外環段主線南側,新河東干渠一糧油引河西側,輸電線路切改范圍起于現狀220kV濱孟一二線9#塔,止于現狀11#塔。該工程總占地面積15382.35平方米,其中臨時占地面積為14900平方米,永久占地面積為482.35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對現狀雙回220kV濱孟一二線9#塔~11#塔按原路徑進行改造,拆除現狀濱孟一二線10#塔;新建E1、E2雙回耐張塔2基。切改范圍內輸電線路路徑總長度0.85千米,其中E1至E2塔新建220kV雙回架空線路長約0.3千米,利用原導線將現狀濱孟一二線9#至E1塔、11#至E2塔重新緊線長約0.55千米。該項目環保投資38萬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恢復措施。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分析結論: (一)施工期應嚴格遵守《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治揚塵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等相關環保要求,做好防塵措施,統籌安排施工進度,嚴格落實揚塵污染控制六個100%,將揚塵影響降至最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選擇施工時間;合理布局施工現場,做好堆場、裸露土地的覆蓋措施,有效防止揚塵和水土流失;落實工程棄土、施工垃圾等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及防治工作,防止環境二次污染。做好生態保護工作,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最大程度降低不利影響。 (二)輸電線路沿線及敏感目標處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須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應限值要求;架空線路運行噪聲對沿線聲環境影響須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限值要求, 對敏感目標處聲環境影響須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限值要求。 (三)加強營運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對線路周邊植被擾動。(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