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 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海洋高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產品和服務產業集群承載區—高新區電子芯片研發平臺基礎設施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產品和服務產業集群承載區—高新區電子芯片研發平臺基礎設施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內云山道與海平道交口北側 |
建設單位 |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中環宏澤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擬投資25000萬元,選址于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內云山道與海平道交口北側地塊建設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產品和服務產業集群承載區—高新區電子芯片研發平臺基礎設施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37263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工藝實驗凈化中心、工藝實驗綜合中心、化學用品存貯配套設施、動力配套設施、門衛及配套設施,在動力配套設施中建設1處鍋爐房,并安裝2臺1.163MW真空熱水鍋爐,供廠區除門衛及配套設施以外的其他建筑冬季取暖,2臺鍋爐一用一備。項目建成后可為后續入駐的電子芯片研發企業提供服務平臺,天津市海洋高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廠區內建筑物及基礎配套設施的建設(包括安裝鍋爐及鍋爐房的運營維護)。入駐企業需根據自身項目建設情況及環保要求另行履行環評手續。該項目環保投資24.8萬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揚塵防治措施、固體廢物處理、噪聲污染防治,營運期噪聲污染防治、風險防范、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分析結論: (一)動力配套設施鍋爐房中安裝2臺1.163MW真空熱水鍋爐,均為超低氮真空燃氣熱水鍋爐,鍋爐廢氣經管道引至工藝實驗綜合中心屋頂的1根33.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顆粒物排放濃度以及煙氣黑度、排氣筒高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151-2020)相應限制要求。 (二)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管網循環水與通過廠區化糞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由廠區廠區總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天津濱海新區塘沽新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總排放口DW001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鍋爐鼓風機、補水泵和循環泵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廢包裝紙箱、廢離子交換樹脂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定期交由物資回收部門處理;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管理部門清運,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