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康坦石油設備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康坦石油設備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新北路4668號創新創業園48-A |
建設單位 | 天津康坦石油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環科力(北京)環境科技發展中心 |
項目概況 | 天津康坦石油設備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200萬元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新北路4668號創新創業園48-A的閑置廠房建設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650平方米,主要將現有生產車間1套立式噴砂機及配套布袋除塵系統遷移至本項目,新增2套立式噴砂機及配套布袋除塵系統、1套通過式噴砂機及配套布袋除塵系統、3個磷化池(1用2備)、1個水洗槽、1個噴淋塔及濾筒除塵器、空壓機、廢磷化液沉淀罐、打料泵等設備,用于對現有管件產品進行表面處理,項目建成后預計年處理管件3250件,總產品數量不變。該項目環保投資17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噪聲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暫存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該項目應在設計、建設階段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各項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噴砂工序產生的粉塵經配套布袋除塵裝置一次處理,再由集氣罩收集,經濾筒除塵器二次處理后,通過1根新建15米高排氣筒P1排放。P1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 磷化工序產生的磷酸揮發氣體,由配套集氣罩收集,經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根新建15米高排氣筒P2排放。 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其廠界處顆粒物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與噴淋廢水一同經本項目設置的獨立監測井排入園區污水管網,再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北塘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項目獨立監測井排放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空氣壓縮機、噴砂機、廢氣裝置風機、打料泵等設施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相應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廢包裝材料、廢石英砂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外售物資回收部門;廢布袋、濾筒除塵器收集粉塵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廠家回收;廢機油、沾油棉紗、廢機油包裝桶、磷化渣、磷化廢液屬于危險廢物,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 |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