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藥物研究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藥物研究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市濱海高新區華苑產業區海泰發展六道海泰綠色產業基地E座501室 |
建設單位 | 天津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和佳源(天津)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購置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產業區海泰發展六道海泰綠色產業基地E座501室,建設天津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藥物研究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1148.33平方米,設置合成室、制劑室、穩定性室和分析室等,進行內分泌系統藥物、電解質、酸堿平衡藥物、抗感染藥物以及腎病藥物等相關藥物制劑研發。本項目年研發批次150-200次, 年研發原料藥總藥品量600-800g,年固體制劑研發量12000g,年液體制劑研發量40000g。該項目環保投資25萬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運營期廢氣收集治理、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防控、固體廢物收集及暫存措施、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分析結論: (一)實驗廢氣經通風櫥或實驗室密閉負壓收集,匯入一套“SDG+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尾氣通過1根24m高的排氣筒P1排放。其排放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 524-2020)中"醫藥制造"行業限值要求,氯化氫、苯系物的排放濃度須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限值要求,乙酸乙酯、甲基異丁基酮的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 中相應限值要求。 (二)第三次清洗廢水、純水機排水與生活污水一起經化糞池沉淀后,經海泰綠色產業基地園區污水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園區污水總排口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空壓機、純水機及樓頂的環保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晝間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門統一清運;純水設備濾芯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部門回收處理;合成實驗廢液、沾染廢物、分析實驗廢液、真空泵廢液、前兩次清洗廢水、廢硅膠板、廢棄制劑樣品、廢試劑瓶、廢活性炭、廢SDG吸附劑屬于危險廢物,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 |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