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唐山曹妃甸德茵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環保型水性液體著色膜材料研發實驗室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唐山曹妃甸德茵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環保型水性液體著色膜材料研發實驗室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產業區蘭苑路9號2門501室 |
建設單位 | 唐山曹妃甸德茵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環科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唐山曹妃甸德茵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其總公司為唐山曹妃甸德茵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300萬元租賃位于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產業區蘭苑路9號2門501室建設環保型水性液體著色膜材料研發實驗室項目。該項目建筑面積396.46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購置安裝分散機、種子丸?;瘷C、丸化烘干機、烘箱、若干料罐以及檢測設備等,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研發環保型水性液體著色膜材料樣品1噸。該項目環保投資23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治理、噪聲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暫存及排污口規范化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該項目應在設計、建設階段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各項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混合及著色力檢測烘干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進入“袋式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通過新建1根22米高排氣筒P1排放。P1排氣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相應限值要求;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相應限值要求;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 丸?;捌浜娓晒ば虍a生的廢氣,經丸粒化房間負壓收集,進入袋式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新建1根22米高排氣筒P2排放。P2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 (二)生活污水與恒溫水浴箱排水、丸粒化機清洗廢水、冷水機組排水、器皿第三遍和第四遍清洗廢水、實驗室清潔廢水等進入化糞池預沉淀后,經工房時代污水總排口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工房時代污水總排口廢水水質的排放濃度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新增研發設備及環保設備風機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南北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不合格種子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供貨廠商回收;廢包裝材料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交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廢棄包裝杯及樣品卡、不合格著色膜材料、丸粒化廢氣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廢棄的發芽植株、丸粒化工序產生的底泥屬于一般固體廢物,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不合格品屬于一般固體廢物,部分交由總公司進一步加工,部分由城市管理部門定期清運;器皿第一遍和第二遍清洗廢液、廢塑料自封袋、著色膜材料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廢試劑瓶、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潤滑油包裝瓶屬于危險廢物,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