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天津唐朝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唐朝食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天津唐朝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唐朝食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外)海泰發展二路5號 |
建設單位 | 天津唐朝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天津環科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天津唐朝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外)海泰發展二路5號,現該公司擬投資700萬元,利用現有車間閑置區域,建設天津唐朝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唐朝食品生產線改擴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購置螺條混合機、噴霧干燥塔、反應釜等生產設備,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改擴建,建成后全廠生產能力達到年產固體飲料550噸、食品用香精700噸、調味粉300噸、寵物食品風味料1200噸、食品添加劑50噸。該項目環保投資15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噪聲治理措施、風險防范以及排污口規范化建設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該項目應在設計、建設階段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各項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鍋爐采用低氮燃燒,煙氣通過現有1根15米高排氣筒P1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及煙氣黑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151-2020)中相應限值要求。 水解、滅酶、噴霧干燥等工序產生的廢氣經SQU共振量子協同技術設備處理后,通過現有1根15米高排氣筒P2排放,顆粒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中相應限值要求。 1#、2#噴霧干燥塔配套熱風爐產生的煙氣,分別通過2根現有15米高排氣筒P3、P4排放,3#噴霧干燥塔配套熱風爐產生的煙氣,通過1根新建15米高排氣筒P5排放;P3、P4、P5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及煙氣黑度須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556-2015)中相應限值要求(排放濃度嚴格50%執行)。 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廠界處顆粒物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限值要求,廠界處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2018)中相應限值要求。 (二)水膜除塵設備廢水、設備沖洗廢水、軟水制備反沖洗水、純水設備濃水、地面清潔廢水、生活污水經廠內現有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通過廠區污水總排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入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DW001廢水水質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三級限值要求。 (三)螺條混合機、噴霧干燥塔等設備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生活垃圾袋裝收集,定期交由城市管理部門處理;殘渣、廢包裝材料、粉塵、廢過濾棉、柵渣、廢MBR膜及污泥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定期交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處理;廢樹脂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定期交由廠家回收。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五)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 |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