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要求,公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擬審批信息。
2、公示時限: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公眾(包括個人、團體等)可以通過郵件或信函(以郵戳為準)方式提出意見。
郵箱:cghbz@tht.gov.cn
信函請寄至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開華道20號,天津濱海高新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收(郵編:300384)。請在信封上注明:對聯合礦產(天津)有限公司第二制造分廠擴建工程的意見。
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5、相關資料由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進行公開。上述資料和信息中如有錯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資料作為依據者自行承擔責任。
項目名稱 | 聯合礦產(天津)有限公司第二制造分廠擴建工程 |
建設地點 | 天津濱海高新區海洋科技園賀蘭山道197號 |
建設單位 | 聯合礦產(天津)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天津再生資源研究所 |
項目概況 | 聯合礦產(天津)有限公司現擁有兩個廠區,分別為位于海洋科技園燕山道2號的老廠區和位于海洋科技園賀蘭山道197號的第二制造分廠,現該公司擬投資600萬元,利用第二制造分廠現有聯合廠房閑置區域,建設第二制造分廠擴建工程。項目建筑面積600平方米,增加1條干式混制生產線、1套自動配料系統、1臺裝袋機、1套全自動包裝設備和2套綠通除塵設施,項目建成后新增不定性耐火材料生產能力10000噸/年,第二制造分廠全廠不定性耐火材料生產能力可達75000噸/年。該項目環保投資135萬元,主要用于運營期廢氣、噪聲治理措施、風險防范以及排污口規范化建設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該項目應在設計、建設階段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各項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料系統上料、配料工序所產生的粉塵廢氣經收集后,引入一套新增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后,最終由1根新建15米高排氣筒P8排放;人工配料工序所產生的粉塵廢氣經收集后,引入一套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后,最終依托1根現有15米高排氣筒P1排放;投料、混拌、袋裝包裝工序所產生的粉塵廢氣經收集后,引入一套新增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后,最終由1根新建15米高排氣筒P7排放;檢驗工序所產生的粉塵廢氣經收集后,引入一套濾筒除塵器凈化處理后,最終依托1根現有15米高排氣筒P5排放;各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嚴格50%執行)。 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廠界處顆粒物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限值要求。 (二)生產、包裝設備以及環保風機為主要噪聲源,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限值要求。 (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廢包裝物、廢周轉噸包袋、廢邊角料(PE膜)、廢紙芯、可返回生產工業粉塵、檢驗廢樣品、生產廢品、混合塵、混合除塵灰、廢濾筒濾布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其中可返回生產工業粉塵全部回用于生產,其他一般固體廢物定期交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處理;廢油屬于危險廢物,定期交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理。確保處置去向合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四)加強對危險物料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各項事故防范、減緩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 |
公示時間 |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 |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