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從區科技局獲悉,日前,濱海新區制定出臺《濱海新區推進創新立區、打造自主創新升級版若干措施(試行)》6個實施細則和1個指南要點,科技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真金白銀支持濱海新區重大科技攻關、研發中心、創新型載體、雙創載體、科技成果轉化及人才引育。
據了解,濱海新區此次制定出臺的6個實施細則和1個指南要點包括:
《濱海新區2021年重大科技攻關揭榜掛帥(匹配性獎勵類)項目申報指南(要點)》
《關于濱海新區進一步支持研發中心的實施細則》
《關于濱海新區支持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院所來濱城發展的實施細則》
《濱海新區支持雙創載體建設發展的實施細則》
《關于濱海新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
《關于濱海新區支持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的實施細則》
《關于濱海新區青年英才培育計劃的實施細則》
其中,《濱海新區2021年重大科技攻關揭榜掛帥(匹配性獎勵類)項目申報指南(要點)》主要針對兩類項目:
一是對參與國家科技部揭榜掛帥立項項目并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濱海新區區域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是成功揭榜京津冀省級揭榜掛帥類科技項目的濱海新區區域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并僅限于第一完成單位申報,單個項目或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關于濱海新區進一步支持研發中心的實施細則》
支持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升級為國家企業重點實驗室,對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升級為國家級的,給予5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
還支持市級綜合性技術創新中心提升研發創新能力,鼓勵市級綜合性技術創新中心搭建檢測實驗室、購買研發儀器設備、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對市級綜合性技術創新中心的研發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安排項目總投資15%的財政補助資金,每年最高250萬元,連續支持3年。
《關于濱海新區支持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院所來濱城發展的實施細則》指出:
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整建制搬遷入新區,將根據科技項目情況,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持,最高1500萬元;
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在新區投資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獨資或絕對控股的,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持,最高900萬元;參股、不絕對控股的,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持,最高300萬元。
此外,事業性質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在新區單獨設立分支研究機構,將根據科技項目情況,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持,最高900萬元。
《濱海新區支持雙創載體建設發展的實施細則》針對雙創載體在孵或畢業后5-8年內的企業評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天津市雛鷹企業、天津市瞪羚企業、天津市科技領軍企業、天津市科技領軍培育企業的數量,給予當年獎勵資金累計不超過30萬元。對上年度首次通過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備案的眾創空間,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關于濱海新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中指出,對于各開發區與全國高校共建的濱海新區高校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設立評價指標體系,進行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結果進行資助,獎勵資金從不超過5萬元到不超過50萬元不等。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挖掘技術合同并在新區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登記,按照新區技術合同成交額對其進行排序,并給予10萬-30萬元不等的獎勵。對于入選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按照上一年度促成技術本地(濱海新區)交易額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為5萬元-10萬元。
在支持人才引育方面,《關于濱海新區支持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的實施細則》對入選的高層次人才團隊所注冊創辦的企業,給予不超過上年度研發投入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關于濱海新區青年英才培育計劃的實施細則》給予青年英才入選者每人10萬元培養經費支出,培養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