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各基層工會:
根據市總工會、濱海新區總工會對申報大病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從即日起開始大病救助相關材料的申報工作,由于此次大病救助政策有較大調整,請各基層工會認真閱讀此通知和文件包內相關附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和地點
1.申報截止時間
2023年3月1日。請各基層工會注意:此次申報起止日期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職工可自主選擇其中連續12個月的個人醫療費用支出。
2.申報地點
(1)高新區渤龍湖科技園日新道188號綜合服務中心1號樓。
(2)高新區華苑科技園海泰發展三道高新區黨群服務中心503室。
基層工會可在截止時間內就近申報或以郵寄形式申報。
二、政策調整后部分特別說明事項
1.計算個人支付金額范圍有所調整。所有商業保險所承保的申請人疾病或意外傷害等保險事故發生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計算實際個人支付醫藥費時將包括單位及個人繳納的各類商業保險的賠付金額均予以減除。發生于2023年1月1日以前的,按調整前的原規定執行。
2.外購處方藥數量有所調整。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納入大病救助范圍的外購處方藥品種數一般不超過5種。2023年1月1日前購買的,按調整前的原規定執行。
3.增加救助金發放前的公示。大病救助金發放前,要在本單位適當范圍內予以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見附件3-6和4-6)。
4.申請大病救助需提交申請書。即日起,申請大病救助的工會會員需提交《申請書》,取消原區總工會要求提交的《承諾書》(見附件3-7和4-7)。
三、基層工會要嚴把初審關
1.認真發揮基層工會初審作用,確保上報申報材料準確率。準確把握修改調整內容,做好解釋、宣傳、審核、把關,因初審不當、久拖未報等出現申報逾期,造成無法實現救助等情況的由所屬基層工會負責。
2.認真履行申報程序。
(1)符合大病救助條件的職工認真填寫《職工會員大病救助申報表》(審核無誤后,由所在單位工會主席簽字蓋章),職工提交醫藥費單據、會員身份證明等材料,所屬基層工會做好留檔備查;
(2)填寫《申請書》,由職工本人或代辦人簽字,職工本人按手印。對于符合大病救助政策的已故職工,上交材料中還需增加一份《已故受讓申請書》原件,由已故職工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簽字、按手印;
(3)救助金發放前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不少于3日公示,并將公示情況及時上報高新區總工會;
(4)規范填寫申報表、提供相關佐證材料(見大病救助申報相關材料)
申報自費總金額在2萬(含)至6萬(不含)填寫《濱海新區在職職工會員大病救助申報表》;申報自費總金額在6萬(含)至11萬(不含)填寫《市總工會在職職工會員大病救助申報表》;申報自費總金額在11萬(含)填寫《市總工會在職職工會員大病救助申報表》和《濱海新區在職職工會員大病救助申報表》。
四、有關要求
1.做好調整前后有關規定的銜接。除本次調整事項外,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工作仍按照《天津市總工會關于設立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資金的實施辦法(試行)》、《關于調整完善有關普惠服務政策進一步做好普惠服務職工工作的通知》和《關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會會員享受市總工會有關普惠服務政策的通知》執行。
2.切實把大病救助工作做實做細。各基層工會在實施大病救助的過程中,要做到證明材料詳實、金額計算準確、程序環節規范、救助金發放及時、應救助盡救助,通過大病救助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工會組織的溫暖及時送到困難職工的心坎上。
3.卡死時間節點,確保工作進度。各基層工會結合申報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卡死進度,于2023年3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及時就近報送高新區總工會,逾期未報,視為放棄。
聯系人:白潔
聯系電話:84806625
郵箱:baijie@tht.gov.cn
附件:
1.關于調整在職工會會員大病救助實際個人支付醫藥費計算有關政策的通知
6.關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會會員享受市總工會有關普惠服務政策的通知
高新區總工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