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內相關企業:
根據《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4號令)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發改辦高技〔2016〕937號)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第27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20〕235號)(參見附件),現組織開展2020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
一、申報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組織申請企業編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進行承諾;
(二)所申請企業技術中心應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以下簡稱《戰新目錄》)的范圍(原則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的主要產品和服務應屬指導目錄范圍)。在符合《戰新目錄》前提下,對同時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的企業優先予以考慮;
(三)天津市工信局將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方法(見附件),對申請企業技術中心進行初評,擇優推薦;
二、請擬申報企業于2020年5月6日前,將經高新區初審的申報紙質材料報送至天津市工信局科技處(聯系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處董錫泉;聯系電話:83607322),進行市級評審。
附件: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方法
高新區經發局
2020年4月10日
(聯系人:高新區經發局 張云珊;聯系電話:84806311 電子郵箱:zhangys@tht.gov.cn)